市检察院检务督察组深入科室听取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汇报
检务督察组检查渋案赃证款物管理情况
派员深入律师所了解该院办案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组织“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中山巡展
2010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过程中,切实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与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在广泛深入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机制,力促《廉政准则》深入贯彻执行。
市检察院在深入学习“两项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九个严禁”、“60个不准”,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共124人,突出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公务消费、个人有关事项等三项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关英彦检察长等党组一班人,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认真开展自查。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慎重对待手中权力,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正确行使权力,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同时,该院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手段。在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登门走访”活动,深入镇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律师事务所和看守所,广泛征求对市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排除廉政风险隐患,制定防范措施,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今年以来,出台制定《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山市检察机关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等制度。同时,结合今年我市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所有公务用车进行统计摸底,排查安全隐患,制定《中山市检察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和警车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开特权车、霸道车、违规驾车和酒后驾车的现象,做到规范派车、安全行车、文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