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中山市召开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全体与会党员领导干部共同签订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庄严承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通过一级带一级,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我市领导干部首次在纪委全会上作出公开承诺,是新的一年里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体现了中山市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承诺书是市纪委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省纪委全会最新精神和中山实际提出的,承诺内容包括“八项带头,八项做到”。本次承诺注重突出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参与签订的人员包括市镇两级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一把手”等,通过公开承诺,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决心和自觉性。同时,承诺书还注重引入社会监督,以他律促自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邀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轻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处理,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 承诺书
一、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深入基层,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带头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
四、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
五、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不跑官要官、不买官卖官,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六、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做到讲短话、开短会、写短文。
七、带头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到不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和变相旅游。
八、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做到廉洁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
以上承诺,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