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

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6-6.jpg


  【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郑氏规范》

  释义:出仕为官后,应该奉公守法,努力政事,不要涉足贪污受贿之事,以辱没家庭、触犯家法。



上一条:【富贵不傲物,贫穷不易行。】
下一条:【守以节俭,行以慈让,足己而济人,习礼而畏法。】
首页
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