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明心而不愧,当受宠以若惊。】

发布时间:2016-03-10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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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明心而不愧,当受宠以若惊。】——义门陈《家范十二则》。

  释义:一定要使自己内心清明而不惭愧,(把做官当作)一种恩宠而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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