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自成立纪检监察室以来,不断深化局纪委(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继《中山市农业局纪委议事规则》后,近日市农业局出台了《中山市农业局系统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结果办理和实行重要事项报备,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
一、深思熟虑,确保监督的可操作性
为了使该制度既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又便于各科室、下属单位操作,避免成为“只挂墙、不下地”的“样子”,局纪检监察室从今年4月初开始便着手研究、起草,到8月份才正式出台文件。一方面,充分调研。走访了掌握人、财、物等重要资源分配权的科室,了解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环节,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重要事项报备内容。另一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向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局领导、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五易其稿后最终定稿。
二、突出重点,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市农业局将以“及时报备、重点监察、风险防控”为原则,对农业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采购招标、重大人事管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重要信访等重点事项的关键环节实行限时报备,加强监管,做到重点明确、监督到位。同时,各科室(单位)要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年度总结,按时报备。
三、明确权责,确保监督的权威性
为强化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该制度明确规定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可以通过查阅、调阅、复制相关工作文件、资料,现场实地查看、深入办公场所及办事窗口进行明查暗访,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情况等方式全面掌握我局系统各科室(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备科室(单位)增加报备材料或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定期汇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局党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促整改或启动问责程序,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