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我市首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口头述责述廉会议。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石岐区、西区、小榄镇、沙溪镇等八个市直单位和镇区“一把手”在大会上向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组成的评议团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了民主评议。市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薛晓峰同志作了点评,省纪委委员、省监察厅副厅长符雄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君能同志通报了述责述廉有关情况并现场公布了民主评议的结果。
基层和部门党政正职监督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道难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的话题。我市开展此次述责述廉活动,积极破解党政正职监督难题,正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到很好的检查和促进作用。今年9月,我市根据《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活动方案》,规定各镇区党(工)委书记和市直各单位“一把手”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述责述廉书面报告,并进行大胆探索,抽选8个市直单位和镇区“一把手”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口头述责述廉。述责述廉会议召开前,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了两个检查考核组深入八个参加口头述责述廉活动单位,采取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听取“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全面考核了述责述廉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在述责述廉会议上,8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别就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了述责述廉,陈述个人履责情况,剖析存在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方向。
省纪委委员、省监察厅副厅长符雄同志在大会上强调了省纪委制定《述责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开展述责活动试点市(县)的有益经验,对我市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符雄同志表示,我省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工作,中山作为率先开展该项工作的城市之一,要将此次述责述廉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使述责述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为我省开展述责工作积累有益经验。市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薛晓峰同志对8名述责述廉人进行了逐一详细点评,既肯定成效又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薛晓峰同志从高度认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率先垂范,坚持做廉政勤政的表率等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结束后,市党廉办将根据《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8位述责述廉人将自身存在问题和评议团的意见和整改建议如实向所在领导班子报告,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述责述廉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党廉办,并于半年内报告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