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好省法院、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并于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程利群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动员,强调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大意义,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一是梳理职权(9月),二是排查风险(10月),三是评估等级(11月),四是制定措施(12月),并对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程利群组长对最高法院审务督察组来我市法院暗访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审务督察工作向干警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了要求。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墀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指示,强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也是实现中山市法院改革创新、领潮争先、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要认识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全市法院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客观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保证队伍廉洁的有效途径;二是要科学系统、有条不紊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立足于找准廉政风险,着力于细化防控措施,着眼于预警处置和动态监管,落脚于落实防控责任;三是要确保全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做到坚持党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坚持系统治理、坚持法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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