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515日至8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9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成立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等,对照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讨论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工作。20202月,市委调整工委领导班子后,新班子领导坚持新官理旧账,对巡察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主持起草《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明确进一步结合市委前五轮巡察发现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台账和工作清单,举一反三、真抓实改,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导检查。针对反馈意见,工委领导班子逐条讨论、剖析根源,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达成共识、明确目标。认真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意见,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项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督导检查,传导工作压力。工委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认真部署研究、带头督办调研。工委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专题会议8次,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责任科室实施挂图作战,每周汇总整改情况,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专项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真改实改限期整改。

  (四)注重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问题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注重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全面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记录笔记不认真、不规范

  (1)针对“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差距,集体学习不够规范,学习记录较为简单”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会议学习议事决策规则》,明确班子成员领学并主持研究贯彻落实,安排在职干部列席参加并谈学习心得体会。2019年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进行学习资料电子稿汇编15期。

  二是推进学深悟透。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市委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重要文件等。2019年度开展中心组学习11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4场次,召开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6场次,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5场次。2篇学习成果文章公开发表。

  三是强化学以致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安排班子领导开展4项课题调研,形成了《健全完善我市督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调研报告。提出调整优化工作职能、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等工作建议。推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纳入2019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会议学习议事决策规则》《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干部学习目标管理机制、督查考评机制。2019年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出席率达100%,集体学习记录逐步规范。

  (2)针对“工委部分人员对党建基本知识掌握不牢”的问题。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统筹在职干部有计划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完成规定学习时数。安排8名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建专题培训示范班,安排干部讲党课3场次,安排业务骨干为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讲课2场次,引导干部职工在实践中长见识、增才干。

  二是督促干部加强学习。将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文件规定汇编印发了《内部学习资料汇编》,人手一本作为干部学习案头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行“机关工委如何发挥火车头引领作用”座谈会,组织干部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心得体会,向市级宣传部门推荐5篇优秀作品,公开发表1篇作品。

  三是建立健全干部学习长效机制。建立“机关党员学堂”,每月安排组织干部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实名注册“学习强国”“中山干部在线学习网”参与网络学习,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水平。

  2.谋划工作站位不高,“火车头”牵引动力不足

  (3)针对“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研究不透、视野不宽、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参加2019年度全国机关党建研讨会、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直机关工委“深调研”活动等。加强借鉴交流,构建与省内其他地市工作交流机制,并到有关地市开展调研,围绕机关工委地位作用发挥、构建科学高效工作运作机制、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二是抓好机关党建新部署新要求的贯彻落实。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举措》,研究制定《推进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等,制定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清单,以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着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召开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提出机关党建要实现从抓党务为主向抓党建为主、抓基础建设为主向抓品牌建设为主、抓传统管理为主向抓信息化管理为主的“三个转变”工作目标。围绕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重点课题,2020年以来召开业务工作专题研究会议12次,确定了“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年”“基层组织服务强化年”“党建品牌建设强化年”等工作主题,着手推进实施“12345”工作设想,确定了“一个平台、两个抓手、三本台账、四项行动、五大品牌”等15项重点工作任务。

  (4)针对“工委有关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投入时间和精力有所不足”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参加领导班子学习研讨和调研活动,2019年召开工委班子会议50次,对开展市直机关主题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模范机关、巡察整改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门研究。

  二是推动健全领导机制体制。向市委提出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建议。20202月,市委调整工委班子领导,安排市委常委、秘书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增设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不兼任其他部门领导,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5)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弱,有的干部大局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

  一是着力提升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组织干部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廉政电影、主题教育展,走访杨殷故居等红色路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余场次。领导班子带头轮流讲党课,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大局,分析机关党建形势任务,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

  二是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认真查摆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等问题,深刻剖析存在原因,主动认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修订了《市直机关工委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实现干部管理精细化。

  三是强化岗位职责和责任落实。每月制定《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台账》,列明重点工作和会议安排,加强工作督导督办,推动各业务科室和责任人落实到位,确保重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

  (6)针对“近年来在开展‘机关服务年’‘责任落实年’‘规范建设年’等专项活动中统筹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年度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推进落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确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主题,制订重点工作台账,抓实机关党建“12345”等15项重点任务,有的放矢,强化统筹,使重点工作有制定计划,有跟踪落实,有体现成效。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市直机关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科长和具体经办党务干部,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党支部书记专题业务培训班等,轮训1000多人次。制作《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课件给各单位交流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三是推进工作信息化。着手打造机关党建云平台,构建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等基础党务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提醒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该云平台尽早投入使用。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7)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停留在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的问题。

  一是着力纠正形式主义。专题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市直机关工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清单》,针对性提出10条工作措施,2019年工委办文、办会数量均实现较大幅度压减。

  二是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研究制订《市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责任清单》,细化619条具体工作措施并压实责任到各科室。深入开展市直机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征文活动。印发《中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纪事》。实施《2019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实施方案》,安排专职党务干部举办开展2期示范培训班。划拨专款推进实施机关党建创新“书记项目”30个。制定并实施《中山市直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考核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进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部署全面开展相关述职评议考核,有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8)针对“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等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检查督导、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模范机关“重点攻坚年”创建工作情况专项自查,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现场指导。按照《2020年广东省省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加大工作谋划力度,重点研究推进做好模范机关“巩固提升年”工作,制定《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指引》,明确了18项工作内容及35项具体创建标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重点工作专项推进落实机制,建立每月重点工作台账清单,推进科室负责人抓好工作落实和跟踪问效。对涉及上级部署和机关党建全局的工作,召开专项业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

  4.信息发布把关不严,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隐患

  (9)针对“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落实方案”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重要党内法规文件3场次,制定《市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向市委作专题汇报。

  二是建立健全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整体规划,领导班子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增设意识形态课程内容。

  (10)针对“未能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的问题。

  一是推动宣传阵地发挥作用。调整内设科室职能,推动宣传科单独设立。专题研究“中山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运营事项,安排专人负责“中山机关党建”网站日常信息工作,将网站纳入机关党建云平台总体建设规划。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修订完善《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中山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层级审核和相关责任机制。

  (二)关于主业意识不够强,指导机关党建不精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自身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标杆作用发挥不够

  (11)针对“机关工委党支部换届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排查“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完成2019年度15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34次,相关会议及活动均已做到规范记录。

  二是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对工委党支部内部分工进一步优化细化,由专人负责跟进发展党员和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制定明确支部委员分工、定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升支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等8条工作举措。征订印发《党员应知应会一本通》《机关党务一本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丛书》等学习资料,督促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党务知识学习。

  2.党员发展规划不科学,发展党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12)针对“发展党员计划不够科学”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召开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调度会,跟踪落实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推进情况,对发展党员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现场督促提醒,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科学统筹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按需求分配、按计划发展、按进度报送、按程序发展等四项举措,制定每年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计划。推进实现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各单位党员发展情况实时督促提醒。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党建整体考核评价体系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严抓落实。

  (13)针对“医疗系统出现优秀人才‘入党难’”的问题。

  一是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就优秀人才“入党难”的情况进行调研,安排人员现场指导发展工作流程及要求。指导科学制定卫生系统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定2020年医疗系统发展党员计划,要求要向基层一线医护人员倾斜,做好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梯队建设,全面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动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把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将各医院党支部书记纳入培训范围。启动市直机关优秀青年党员培养计划,对医疗系统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7名青年医护人员,优先吸收为发展对象。

  (14)针对“对市直机关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指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审查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工作程序是否合规、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思想汇报是否存在抄袭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市直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举办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轮训、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最新法规文件作为轮训重要内容,同时推进机关党员学堂线上培训,面向市直机关党员进行党的最新理论和基本党务知识学习培训教育。

  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情况通报会。结合单位自查、交叉检查、工委抽查等方式,对市直单位存在发展党员工作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

  3.督导基层组织换届不及时,群团工作成效不明显

  (15)针对“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督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将到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发出书面提醒函进行提醒,督促设置不规范和不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做出情况说明,办理延期换届手续。完成10个党总支部的升格,9个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党支部已升格为机关党委或进行了调整。

  二是围绕强化组织建设加强换届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和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0次,建立《市直机关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16)针对“对机关基层群团组织日常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及时指导做好换届改选”的问题。

  一是指导管辖的基层团组织、基层工会和妇女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做好群团组织换届改选工作。50个单位团组织、73个基层工会、49个单位妇女组织已按时完成换届改选。

  二是组织开展工青妇业务、岗位创建等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基层群团干部的培训力度,举办广东工会会员实名制平台暨粤工惠APP推广会专题培训班。

  三是建立健全日常走访、电子工作台帐跟踪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群团组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智慧团建工作电子台帐跟踪管理制度。打造机关运动会、迎新年健步走等机关特色活动品牌,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4.实施党建创新“书记项目”跟踪问效不够

  (17)针对“个别党建创新‘书记项目’重复申报,项目经费使用不科学”的问题。

  制订《关于开展2019年市直属机关党建创新“书记项目”验收和机关党组织书记轮训经费检查的通知》,开展“书记项目”完成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安排检查组对2019年度立项项目使用情况及成效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对2014年至2019年立项实施的157个“书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专款专用。

  5.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8)针对“党费收缴管理指导不到位、党费票据核销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及时纠正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做法,固定每月30日统一收缴党费,由专人专门第一时间做好党费收缴和登记。坚持举一反三,完成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费台账、党费收缴明细的梳理完善。

  二是完善党费收缴情况台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提醒》,针对党费收缴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由各单位党组织上报党员交纳党费明细清单,统一制定《市直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及时掌握、实时更新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情况。

  三是健全党费收缴制度及规范流程。制定《党费收款收据管理制度》,明确党费工作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单独设立专门会计和出纳。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基层党组织上交的党费,并开具收据,做好登记。规范党费业务、财务、票据管理,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对党费账户工作进行指导,严格落实党费收据核销制度,避免党费收缴风险。

  四是推进研发“中山机关党建云平台”,对市直各单位党费进行统一信息化收缴管理,实现党费收缴的实时监控、督促提醒,改变传统的现金收交方式,进一步杜绝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确保各单位足额按时收缴党费。

  (19)针对“党费使用管理不严谨,慰问困难党员签领派发不规范”的问题。

  调整困难党员慰问金发放方式,由现金发放方式改为银行转账方式,制定《慰问金发放签收单》,除慰问对象本人无法签收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要求本人进行签名确认。目前困难党员慰问已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慰问金,并建立回访制度,采用电话和上门等方式进行抽查核实情况。

  (三)关于使命意识不够强,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不同意见未如实记录

  (20)针对“执行书记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记录比较简单随意”的问题。

  修订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集体议事及审批制度》《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会议学习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书记会议议题呈报、领导审核、到会签到、不同意见如实记录、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2017年以来书记会议均形成正式书面会议纪要。

  2.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21)针对“未及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整改,规定凡是今后中央出台党内法规等,均列入年度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安排专人参加职级晋升操作指引专题培训学习。加强实践锻炼,1名同志到市委有关部门跟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业务,4名同志分别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和市管干部考察组工作。巡察期间完成9人次在职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均已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2)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干部人事信息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问题。

  对于应当登记未登记公务员予以登记,对于应当任职未任职军转干部补办任职文件,安排专人跟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所有在职人员档案和退休人员档案实行编号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干部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校核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对全体干部人事信息进行登记更新。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指定专人定期登陆人事系统更新干部人事信息。建立完善《市直机关工委干部个人信息报告制度》,明确相关要求,对在职干部重要人事信息全面梳理并形成了有关台账。

  3.因私出国(境)管理混乱

  (23)针对“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审批、证照保管和登记程序,违规出国(境)自查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重新调整安排一名干部专门跟进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出入国(境)证照层级管理,修订完善证件管理登记表,严格执行审批、证照保管和登记程序。

  二是开展干部出国境情况自查,全面排查工委干部2013年以来出国(境)情况,对存在违规出国(境)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修订完善《干部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优化6项工作程序。

  4.违反相关规定,2名副书记在社会团体兼职

  (24)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在社会团体兼职未按规定报经批准”的问题。

  开展领导班子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自查,有关责任领导就社会团体兼职未规范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自我批评。修订完善《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班子成员对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规定精神的事项,一个月内通过干部事项报告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25)针对“推进机关党建层级负责欠力度,党建督责问效机制尚未健全”的问题。

  一是将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党建绩效考核等作为党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科学规划设置党建述职评议方法,明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二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举办2期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轮训,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市委主要领导讲党课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党建督责问效机制。结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市委党建责任清单,组成专项调查小组,约谈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党建工作问题较为严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启动问责机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推动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26)针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解决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思路举措不多”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各项管理制度,对客观上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如《关于建立中山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分组联系协作机制的方案(试行)》予以废止。对由于形势任务发生变化需完善的制度,如《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2项制度予以完善。

  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实施“一年一课题调研”,及时掌握和分析重难点问题。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到机关各单位开展调研,分别到市有关单位开展市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检查10场次,召开机关党建业务座谈3场次,着力找准措施办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

  (27)针对“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形式有余实效不足”的问题。

  一是优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方式方法,举办市直机关廉政教育报告会,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挖掘更多教育资源,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二是强化“周五民声直播室”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抓手。坚持做好“周五民声直播室”单位上线统筹编排工作,增设“重振虎威”等专题专栏,将“周五民声直播室”纳入党建重点品牌项目,切实提升栏目影响力。推进完成了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工作,持续推动改进机关作风。

  2.只减文件不减负,频繁通过微信群发指示提要求

  (28)针对“以微信群发布紧急工作要求,增加基层干部工作负担”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减发文数量。2019年办文、办会呈现较大幅度下降趋势。加强工作科学统筹,建立工作台账,各科室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科学制定每年发文数量计划、发文内容等,明确能合并发文的一律合并,能不发文的一概不发,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明确 “除市委交办的紧急工作任务外,下班时间一律不发布工作安排”的规定。同时,与市委相关部门就如何理顺发文关系、提高文件运转效率等沟通协调,避免层层转发现象。

  (29)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作风不实,到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调研方案,落实领导班子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并形成了4项专项调研成果和4个专题党课。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考评验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等重点项目,推动到市直机关走访全覆盖。结合机关党建云平台建设,增设“意见收集”线上栏目,加大各单位党建工作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跟进落实工作力度。

  3.对照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力

  (30)针对“没有指导和督促市直单位落实巡察发现党建突出问题整改”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市委前五轮巡察发现的党建突出问题,推动“一把手”切实履行抓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工委领导班子对贯彻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部署专题研究8次,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督促指导、推动落实。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市直单位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组织生活不经常等前五轮巡察中发现的党建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党建工作会议、专题调研、民主生活会督导、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方式,集中精力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对整改进度不力的加强督促,督促市直单位认真对照整改落实。目前,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已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整改率达100%

  三是自查工委对前四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10多次书记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如发展党员计划不平衡、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

  四是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单位党建巡察整改台账,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严格对标对表,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形成常抓常管常严机制。

  4.工作找不到突破口,纪工委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

  (31)针对“机关纪工委没有明确的自身定位”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纪工委职能权限要求,明确以加强市直机关纪委领导作为工作切入口,安排市直单位纪检干部跟班学习1人、组织近1000人次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参加培训。

  二是组织召开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座谈会,推进制订《市直机关纪委工作意见》、规范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提名考察,编印《市直机关纪检工作手册》,定期调研走访等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机关纪委的领导。

  (五)关于风险意识淡薄,重点领域监管存在廉政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专业经验不足,财务制度不够完善

  (32)针对“内部财务管理、财务报销制度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并核查财务报销不规范不严谨票据,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协助加强财务工作,对2019年度财务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进行专业指导。目前已全面做到了票据报销经办人、证明人在票据报销时,附上经费使用方案等证明材料,实现经费支出有依据、可追溯。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各类财务知识业务培训,敦促财务人员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工会会计制度》等基础知识的日常学习,促进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提升。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修订《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开支层级审批权限,建立健全了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及权限、报账手续、对报销的凭证进行审核把关监督等制度,财务报账已认真落实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层级签名负责制。招录1名财务专业工作人员负责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专业化管理水平。

  (33)针对“本单位工会账户,与承接市总工会下拨用于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工作经费的账户混用”的问题。

  一是落实市直机关工委会重新开设对公账户,承接市总工会下拨用于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工会工作经费,消除了挤占市直机关工会经费的隐患。

  二是落实市直机关工委会的出纳账和机关工委工会的出纳账分别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杜绝了账户混用的风险隐患,目前已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对账务进行核算。

  (34)针对“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核销、登记,制作形成《市直机关工委资产统计表》,及时对接市财政局综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没有及时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全部进行入账,完成固定资产粘贴标签,实行卡片编号管理,确保账物相符、状态清晰。修订完善《市直机关工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核算、登记、报废全过程加强管理,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2.未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

  (35)针对“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近年来公务交通补贴入账凭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对照公务交通补贴有关管理办法,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核实外出事由申请的特殊交通补贴,对存在报销程序不规范、费用报销范围不符合制度规定、出车事由无法核查等情况立即纠正,将不规范发放的特殊交通补贴退交到市财政局账户。

  二是修订完善了《市直机关工委公务用车特殊车补报销单》,实行出车事由、车辆报备、出行人员登记、行车路线、时间节点等全流程监控,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任何不规范发放交通补贴情况。

  (36)针对“部分费用支出仅附发票未附明细资料,代理记账服务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财务记账凭证进行自查,形成财务不规范票据清单,对代理记账公司资质和经营范围进行核查,要求其出具相关资质证明,及时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二是聘请专业会计事务公司协助加强财务工作,对2019年度财务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记账凭证进行重新整理,规范记账流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财务工作流程,完善财务工作规范,做到票据报销附上经费使用方案、经费审批流程等证明材料,财务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实现经费支出有依据、可追溯,确保费用合理性和真实性。

  四是开展内部财务管理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财务是否出现科目不规范、核算不及时等问题,对检查后的会计档案进行规范保管。

  (37)针对“财务报账制度漏洞多,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报账管理,严格报账流程要求,对报销凭证注明用途事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落实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隐患。

  二是提升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委托专业会计事务公司对工委行政账务和党费、团费及工会经费账务提供财务顾问及会计核算技术支持服务。

  三是完善财务报账制度,对财务制度新修订内容进行研究审议,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及权限、报账手续、对报销的凭证进行审核把关监督、财务开支报账层级审批权限等制度。

  3.项目采购违反规定,内部采购监管缺失

  (38)针对“没有严格按照项目采购规定组织外出培训”的问题。

  开展全面自查并立行立改,对2013年以来市外培训班次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市直机关工委专项培训经费、采购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及权限、对采购的票据凭证进行审核把关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采购办法,采购完成后附收货单及分发签领单。培训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对超过政府采购限额的培训班通过工委书记会议审核,财务管理人员对采购环节全程介入跟踪,及时发现提醒存在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

  (39)针对“公务用餐报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公务用餐财务凭证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访谈经办人,查找文件资料等,补充公务用餐时间、地点、方案等信息,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说明有关情况,领导班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

  二是邀请专业会计老师对全体人员进行财务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针对公费支出、用餐报账、活动经费支出等方面作讲解和风险防控分析。

  三是制定公务用餐经费自查整改方案,形成经费报表和情况说明,针对用餐报账等方面,健全完善了有关公务误餐费管理办法。

  (40)针对“以‘参赛’名义大量购买体育用品及服装,有变相违规发放福利的嫌疑”的问题。

  对购置体育用品和服装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健全了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及权限、对公务采购审核把关监督等制度,严格把关体育活动服装及用品发放,并要求举一反三对照制度规定查缺补漏,及时堵塞漏洞。建立了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中事后监督的机制,完善财务报账流程。结合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市直机关廉政报告会,发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学习辅导资料,切实做好干部廉政警示教育。

  (41)针对“以‘慰问’名义发放福利,存在一年多次慰问同一干部职工住院家属、超范围发放慰问金现象”的问题。

  一是对以“慰问”名义发放福利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2013-2018年度开展慰问情况一览表,及时向市委第五巡察组报告有关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干部职工住院家属慰问有关制度。

  二是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建立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中事后监督的体制,完善报账流程,对干部住院慰问报账需提供住院证明、相关票据等材料提出明确要求,做到既关心干部,又合规合理。

  5.困难党员认定存疑,政策执行标准不严

  (42)针对“部分困难党员认定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困难党员数据库进行筛查。做到一年一审核,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全面整改。对困难党员情况摸清查明,按规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诊断证明及医疗票据等证明材料,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把关,对慰问对象全面重新核定,确定31名慰问对象为2020年春节慰问对象,确保精准帮扶。

  二是修订完善困难党员建档制度。建立党内关怀台账。参照有关单位困难职工等成熟体系标准,重新调整困难党员标准,明确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完善困难党员关爱台账。

  (43)针对“不规范使用党费奖励优秀党员或慰问困难党员”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党费使用各项工作的条件、对象、范围和额度,制定《关于开展市直机关“红色暖流”党员慰问活动情况摸底工作方案》,明确意外致残党员、单亲家庭党员等困难党员作为慰问对象,将《中山市直机关党员慰问活动调查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年度交纳党费材料原件等作为申请材料,确保党费使用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二是修订完善了留存党费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每年年初向市直机关党组织公布党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党费的使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对照前五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前五轮巡察中发现问题,工委领导班子认真查找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5个共性问题,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集体议事及审批制度》等,优化调整工委班子成员分工安排,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研究,推进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讲党课2300多场次,举办专题轮训14场,推动市直机关落实“第一议题”学习4820多次。实施“一年一课题”调研活动,建立健全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台账管理、机关党建征询等工作机制。三是着力统筹推进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头雁”工程,实现1100多名机关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天全覆盖轮训。在市直机关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创新“书记项目”,促进机关党建优势转化为事业发展优势。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实施对机关党组织的动态管理,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党建责任清单、换届工作台账、党员管理台账、党费收交使用管理台账等。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市直机关工委抓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工委将以更加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以落实基层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安排,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整改问题见底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目前尚要持续跟进整改或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压实责任,提出具体时限,加强推进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和逐步解决的事项,积极主动加强协调,持续用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扎紧制度笼子,健全长效机制。

  (三)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抓整改落实和抓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提振士气、锤炼党性的过程,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用好巡察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积极把巡察整改转变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1983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jggwbgs@126.com

  

中共中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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