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信息公开 学习贯彻 监督检查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巡视巡查
55111
所在位置: 首页 > 廉洁文化 > 廉洁箴言 > 正文
【必明心而不愧,当受宠以若惊。】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03-10

99-1.jpg


  【必明心而不愧,当受宠以若惊。】——义门陈《家范十二则》。

  释义:一定要使自己内心清明而不惭愧,(把做官当作)一种恩宠而保持警醒。




扫一扫关注

中山纪检监察微信

中山纪检监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