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始终聚焦“标本兼治”进行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新路子,逐步构建起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广东牢固树立“纪委不查案是失职,只查案不治本是不称职”的观念,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工作思路,着眼于防止类似问题在案发单位反复发生。省纪委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述责述廉述德规定、公务用车规定、“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违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等60多项反腐倡廉制度规范,通过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推动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
【廉洁微播报】201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