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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微播报】20160805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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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和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经费,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通知指出,去年,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出了“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制度、有奖惩、有培训、有作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建立或调整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培训教育,加强运作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效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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