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3.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4.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镇区、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会同有关部门考察、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承办上级纪委及市委市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山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机编〔2001〕80号)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山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1个不独立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根据《关于设立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的批复》(中机编〔2013〕52号)的规定,设立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为我委(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两规”办案工作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办案期间办案工作点的后勤保障、驻点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掌握调查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办案工作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协助解决因办案工作需要的有关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现廉政教育中心没有进行独立核算,该中心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有关费用均在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费中进行核算列支。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13个科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人员构成情况如下:中山市纪委编制数56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3名;不占编情况4名,其中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雇员指标4名。在职人员56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3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黄远通);离岗退养1名;离退休23名,政府雇员3名,临工1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5276.6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5001.76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教育支出 | 15 | 24.91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 | 249.95 | |
四、经营收入 | 4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19 | |||
7 | 20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5276.62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5276.6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
12 | 25 | ||||
总计 | 13 | 5276.62 | 总计 | 26 | 5276.6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5276.62 | 5276.6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001.76 | 5001.76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4945.74 | 4945.74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246.71 | 2246.71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2699.02 | 2699.02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1.02 | 41.02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41.02 | 41.02 | ||||||
2132 | 组织事务 | 15.00 | 15.00 | ||||||
2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205 | 教育支出 | 24.91 | 24.91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24.91 | 24.91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24.91 | 24.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9.95 | 249.9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276.62 | 2496.66 | 2779.9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001.76 | 2246.71 | 2755.05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4945.74 | 2246.71 | 2699.02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246.71 | 2246.71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2699.02 | 2699.02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1.02 | 41.02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41.02 | 41.02 | |||||
2132 | 组织事务 | 15.00 | 15.00 | |||||
2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205 | 教育支出 | 24.91 | 24.91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24.91 | 24.91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24.91 | 24.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9.95 | 249.9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276.6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5001.76 | 5001.7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教育支出 | 16 | 24.91 | 24.91 | ||
3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 | 249.95 | 249.95 | |||
4 | 18 | ||||||
5 | 19 | ||||||
6 | 20 | ||||||
7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5276.62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5276.62 | 5276.62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5276.62 | 总计 | 28 | 5276.62 | 5276.6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276.62 | 2496.66 | 2779.9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001.76 | 2246.71 | 2755.05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4945.74 | 2246.71 | 2699.02 |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246.71 | 2246.71 |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2699.02 | 2699.02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1.02 | 41.02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41.02 | 41.02 | |||
2132 | 组织事务 | 15.00 | 15.00 | |||
2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205 | 教育支出 | 24.91 | 24.91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24.91 | 24.91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24.91 | 24.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9.95 | 249.9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49.95 | 249.9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42.1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5.90 |
30101 | 基本工资 | 804.46 | 30201 | 办公费 | 32.19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6.91 | 30202 | 印刷费 | 0.68 |
30103 | 奖金 | 128.29 | 30203 | 咨询费 | 0.18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7.28 | 30204 | 手续费 | 0.03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5 | 水费 | 0.02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0 | 30206 | 电费 | 0.36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4.71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8 | 取暖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2.2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9.60 | 30211 | 差旅费 | 12.56 |
30301 | 离休费 | 9.9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302 | 退休费 | 17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71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4 | 租赁费 | ||
30304 | 抚恤金 | 30215 | 会议费 | 1.85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16 | 培训费 | 6.13 | |
30306 | 救济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11 | |
30307 | 医疗费 | 13.23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309 | 奖励金 | 31.5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310 | 生产补贴 | 30226 | 劳务费 | 5.29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49.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59 |
30312 | 提租补贴 | 30228 | 工会经费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229 | 福利费 | ||
30314 | 采暖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68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9.9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75.88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89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8.98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7.77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1.19 |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4)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1.09 | 0.00 | 9.00 | 0.00 | 9.00 | 12.10 | 25.21 | 0.00 | 14.68 | 0.00 | 14.68 | 10.5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6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中共中山市纪委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栏=(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注:以上表格空格均为0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总收入5,276.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7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76.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58.15万元,增长63.9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二是2016年增加了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3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总支出5,276.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7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1.76万元,主要用于004001-16-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24.47万元;004001-16-办案经费113.68万元;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2,256.76万元等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35万元,增长74.31%,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3000万元。
2.教育(类)支出24.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004001-16-培训经费24.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28万元,下降66.87%,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各部门在“换届年”减少外出调研及培训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9.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179.71万元;退休社会保险缴费13.23万元;离退休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56.06万元等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万元,增长27.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27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6.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56万元,下降16.02%;主要原因是“三转”落实到位,我委着力于主业,不再承担不属于纪检职能的工作任务,导致相关经费执行率降低,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调研工作经费等。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7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6.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56万元,下降16.02 %;主要原因是“三转”落实到位,我委着力于主业,不再承担不属于纪检职能的工作任务,导致相关经费执行率降低,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调研工作经费等。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2,699.02万元,主要用于004001-16-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24.47万元;004001-16-办案经费113.68万元;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2,256.76万元等项目;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41.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工作)(采购)0.52万元,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家风飘香40.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15万元,主要用于005001-16-市直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项工作考核10万元,005001-16-“阳光先锋”驻点联系、志愿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教育支出(类)政协事务(款)24.91万元,主要用于004001-16-培训经费2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49.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费179.71万元;退休社会保险缴费13.23万元;离退休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56.06万元等项目。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21万元,完成预算21.10 万元的11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16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12.1万元的87.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部门在原有3辆公务车的基础上,增加至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1万元,增长2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16 万元,增长12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6 万元,下降22.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及工作安排,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的基础上,2016年公务车保有量增加至10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转”落实到位,我委着力于主业,不再承担不属于纪检职能的工作任务,接待量明显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8万元,占58.2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万元,占4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68万元,2016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0辆,主要用于办案调查取证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到我市调研、考察学习及办案外调等费用。2016年,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5次,接待人数共350人。主要包括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办案单位来访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8万元,比上年减少191.49万元,降低48.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无相关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无相关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无相关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